按照资环所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6月26日,资环所支部组织开展了“明纪·强短板”党日活动,以党小组形式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内容。本次学习内容包括,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旨在通过深入学习,提高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在政治纪律的相关规定的学习中,深入讨论了政治纪律对于党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家一致认为,政治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必须时刻绷紧这根弦,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组织纪律方面,小组成员详细解读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了讨论。大家认识到,遵守组织纪律是党员的基本义务,必须按照组织原则和程序办事,不得擅自行动。在廉洁纪律方面,重点学习了贪污贿赂、利益输送等行为的处分标准,并深入讨论了如何做到清正廉洁、公私分明。大家表示,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
在学习过程中,刘继锋书记还结合实际案例,对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深入解读。大家受益匪浅,积极发言,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和体会,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通过本次学习会议,全体党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刘书记要求全体党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切实做到: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在工作中要始终以单位利益为重,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损害单位利益。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工作,不得擅自简化或省略必要的环节和步骤。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做到清正廉洁、公私分明。
本次学习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效果。大家纷纷表示,时刻保持警钟长鸣,自觉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全所高质量发展建设中。
作 者: 徐子莹 侯迎军
通讯员: 徐子莹
审核员: 徐子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