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参考 2025年第1期(总第 295期)
农户节水灌溉技术采纳意愿与行为的悖离研究:基于京津冀地区的调查数据
长期以来农业作为我国的第一用水大户,一直承受着水资源紧缺和生产灌溉保障的双重压力,随着水土资源刚性约束日趋增大,农业节水已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水安全和助力农业绿色发展与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大量研究和实践表明,采纳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对提高农业用水效率、节约淡水资源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生产中,农业节水设施利用率低下、农业用水管理不到位、农户节水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普遍存在,造成我国农业灌溉用水效率仍较低。我国是一个富有小农传统的农业大国,加快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必须充分考虑“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据2021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显示,我国耕地面积达19.18亿亩,位居世界第三,但人均耕地面积约1.33亩,户均耕地规模仅相当于欧盟的1/40、美国的1/400,小规模经营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体形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也显示,截止2016年底,农业经营主体中小农户数量占比98.1%,小农户农业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总数的90%,以小农户为主导的农业组织形态将在我国长期存在。虽然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农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小农户农业生产活动已具备一定程度的现代属性,但小农户生产方式的固有行为属性仍不利于现代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农户农业节水技术采纳意愿与行为存在一定程度的悖离问题,降低了农业节水技术在实际中的推广实施效果。
京津冀是我国北方地区重要的经济发展核心区,以不到全国的1%的水资源量承载着约5%的耕地、8%的人口和10%的经济总量,供水用水长期处于紧平衡态势,水资源短缺及地下水超采已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最短板”。京津冀平原生产了全国12%的小麦和8%的玉米,农业用水量长期占总用水量的60%左右,占平原区地下开采量的70%以上,长期高强度、大规模的农业灌溉是导致地下水超采的主要原因。水资源已成为制约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核心资源限制要素,农业节水是京津冀推进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议题,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刻不容缓。根据前期本研究团队对京津冀地区农户的实地调查数据,当前正在使用节水技术的农户约占64.07%,但是农户使用节水技术的意愿却很高,比重高达90.9%,有节水技术采纳意愿但没有实施行为的农户占比达到1/3。厘清京津冀区域农户节水技术采纳意愿与行为相悖离的原因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这对于提高区域农业节水设施使用效率、提升农户农业节水技术应用水平、推进京津冀农业节水发展、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越来越多学者关注到农户技术采纳意愿和行为悖离的研究,有关影响绿色生产技术采纳意愿与行为悖离的主要因素大致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农户特征,包括个人特征和家庭禀赋特征等。已有研究证实,性别、年龄、土壤肥力、种植规模、家庭常住人口数等因素对农户意愿与行为的悖离有较强的解释作用;二是农户认知,认知决定了行为主体的态度或看法,若认知缺失或错位将会影响其选择行为。另外,行为往往在一定的认知水平上开展,农户认知能力的改进能够促进意愿向行为发生转变。三是外部环境,主要包括地区因素、社会网络、经济成本、技术难易程度等。聚焦农业节水技术,刘一明研究了农业水价激励结构对农户节水认知与行为悖离的影响,发现农业水价激励结构对农户节水认知与节水行为的悖离有显著的抑制作用;许朗基于修正的计划行为理论,认为农户忽略资金因素的直觉强度是悖离产生的根源,需要加强资金投入的透明度,降低技术操作的难度。陈宏伟和穆月英运用Oprobit-ISM模型分析农户节水技术采纳行为与意愿悖离的影响因素及其逻辑层次关系,发现行为意向与技术环境是农户节水技术采纳行为与意愿悖离的重要影响因素。刘畅研究了东北地区479份家庭农场节水灌溉技术采纳意愿和应用行为差异问题,发现家庭农场节水灌溉技术采纳意愿和应用行为偏差较大,主要受性别、年龄、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土地流转年限、经营收入、是否是示范农场、风险态度、技术认知和现实情境等因素影响。
总体而言,当前对农户节水技术采纳意愿与行为悖离机制研究的还不多,尤其开展区域异质性研究较少。本研究基于京津冀地区的农户调研数据,分析农户节水技术采纳意愿与行为悖离的影响因素,引导农户节水意愿向实际行为的有效转化,破解悖离困境,有利于促进小农户与现代节水技术的有效衔接,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一般而言,农户的实际采纳意愿属于其主观行为,是难以直接观测到的抽象变量,因此本文将观测到的农户技术采纳行为,即所谓的“行”作为农户的实际采纳意愿,将通过调研问卷表现出的农户采纳意愿作为农户的观测意愿,即所谓的“言”。当农户外在表现的“观测意愿”与农户内在的“实际意愿”发生偏离,出现“言行不一”的时候,则认为农户采纳节水技术意愿与行为发生了悖离。
研究农户生产行为的农户模型最早由切亚诺夫建立,研究的是农户对劳动力在工作与休闲之间的时间分配行为,随后美国经济学家Backer在其基础上提出了贝克尔农户模型,指出农户生产行为是根据成本最小化原则进行决策,以此确定生产要素的投入。Singh等进一步将收益效应(Profit Effects)引入了农户模型,认为农户在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过程中,受到生产限制、时间限制和现金收入限制,即农户的产品需求及对生产资料的需求受产品本身价格、其他产品价格、工资和收入的影响,农户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来实现其效用最大化目标。农户模型中有关农户生产行为的研究表明:农户的农业生产决策是以其产出或收益最大化为目标,并据此确定其生产中各要素的投入量,未考虑农业生产中农业投入品的不适当使用所造成的社会成本,既浪费了农业生产资料(例如水资源),又造成环境破坏(地下水超采等)。因此,本文认为在没有强制性政策限制下,农户对于农业投入主要考虑的是经济效益,生态外部性的问题不在或者很少在农户的考虑范围。基于此提出假设:
H1:农户节水技术的实际采纳意愿决定了采纳行为,其主要受经济因素的影响。
农田水利灌溉设施是典型的农村公共事务,由于“大国小农”国情,单个农户家庭开展节水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成本较高,农户往往通过集体行为进行农业灌溉。农户是依附于土地生存的群体,特殊的地缘属性使得农户聚集性较强,受邻里效应和代际效应的影响较大,会进一步促使农户形成集体行为。因此,农户对节水灌溉的态度除个体层面的经济效益预期外,社会规范的作用也不容忽视。社会规范是特定社会群体成员共有的行为准则,在农户生产决策中起到引导与监督作用,可以内化为个体意识。广义的社会规范除了政府出台的相关正式制度,还包括个人规范,即个体自我坚守的行为准则,根据价值—信念—规范理论,农户如果能够感知到水资源的紧缺,就会表现出节水的价值观念,基于自我的行为准则从而愿意采用节水技术。鉴于此,从外部政策环境和农户自身节水意识两方面出发,提出假设:
H2:农户节水技术的观测意愿会受到外部政策环境和个体节水意识等社会规范的影响。
借鉴徐朗等研究,构建理论研究框架如图1所示,在理性经济人的前提下,农户追求利润最大化,与节水技术投入收益相关的经济因素将纳入到实际行为决策模型之中;在集体小农假设的前提下,农户对节水技术的态度会受到社会规范的影响,进而表现为观测意愿。第一种情况中的实际意愿与第二种情况中的观测意愿不一致,则产生了农户节水技术采纳行为与意愿悖离的问题。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设:
H3:成本收益、政策引导、个人规范等因素共同作用,导致了农户节水技术采纳意愿与行为的悖离。
图1 农户采纳节水技术的意愿与行为的悖离形成机制
数据来源于课题组于2020年9月—12月对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主要涉农区开展的调查,考虑到河北省与北京市、天津市在农业规模上的差异,在河北省发放问卷400份,北京市和天津市分别发放300份。调查过程主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为提高问卷调查的有效性和数据的真实可靠性,本次问卷由专业培训过的调查员以面对面访谈的形式,依据农户的实际回答情况填写,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农户的个体特征、家庭经济因素、节水意识、政策环境等相关内容。本次调研共收回调查问卷847份,剔除无效问卷12份,总共回收有效问卷835份,问卷有效率83.5%,其中北京226份,天津263份,河北346份。
调研数据显示,受访者主要为男性,占比63.34%;平均年龄约47岁;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其中59.4%的受访者仅接受过初中及以下阶段的教育;家庭劳动力人数主要分布在2~3人之间,占比72.22%;大部分农户的家庭月均收入在4000元以下,占比63.83%。研究样本基本符合京津冀农村现实情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同时采用Stata17.0统计软件对调查数据的信度和效度进行检验,得出Cronbach's Alpha值为0.634>0.6,KMO值为0.616>0.6,Bartlett球形检验显著性为0.000,说明样本数据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农户节水技术采纳行为与采纳意愿的均值分别为0.64和0.91,均值差异t检验p值为0,表明样本中农户节水技术采纳行为与意愿有显著性差异,存在二者悖离现象。
根据前文理论分析,本文从经济因素、节水意识、政策环境三个方面对农户节水技术采纳意愿与行为悖离的原因进行研究,考虑到行为经济学的常用范式与省份间可能存在的差异,将农户个体特征和区域作为控制变量。同时,为进一步考察不同政策手段对农户节水行为的影响,把政策环境的影响路径分为两种:一是激励环境,包括节水技术的推广培训以及节水政策的宣传;二是约束环境,包括水费征收情况。具体变量选择和说明略。
农户是否愿意采用农业节水技术、是否实际采用了农业节水技术、行为与意愿是否发生悖离都是非常典型的二元选择问题,因此选用二元Logistic模型对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根据理论假设,经济因素决定农户实际的技术采纳行为,政策环境和节水意识影响农户的技术采纳意愿,分别构建农户节水技术采纳行为和意愿的Logisitic模型如下:

结果显示,京津冀地区“有意愿,有行为”、“有意愿,无行为”、“无意愿,有行为”、“无意愿,无行为”的农户分别占样本总数的59.16%、31.74%、4.91%、4.19%,样本中农业节水技术采纳意愿与行为悖离的比重为36.65%。从不同区域来看,河北省发生“有意愿,无行为”的悖离情况远高于北京市和天津市,高达59.83%,天津市发生“无意愿,有行为”的悖离情况最高,占11.41%。这表明京津冀地区农业节水技术意愿和行为相悖离的主要情况为农户从愿意采纳使用向实际不采纳使用的方向转变,从发展农业节水角度来看这种悖离具有消极作用,会增加技术应用推广中的不确定性,降低农业节水灌溉设施的使用效率,所以缩小悖离程度、使农户真正采用节水技术是未来发展节水农业的重要方面。
表1 不同地区农户采纳节水技术的意愿与行为的悖离
农户节水技术采纳行为与意愿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京津冀地区 |
||||
样本 |
比重 |
样本 |
比重 |
样本 |
比重 |
样本 |
比重 |
|
有意愿,有行为 |
169 |
74.78% |
216 |
82.13% |
109 |
31.50% |
494 |
59.16% |
有意愿,无行为 |
45 |
19.91% |
13 |
4.94% |
207 |
59.83% |
265 |
31.74% |
无意愿,有行为 |
9 |
3.98% |
30 |
11.41% |
2 |
0.58% |
41 |
4.91% |
无意愿,无行为 |
3 |
1.33% |
4 |
1.52% |
28 |
8.09% |
35 |
4.19% |
合计 |
226 |
100.00% |
263 |
100.00% |
346 |
100.00% |
835 |
100.00% |
意愿与行为悖离 |
54 |
23.89% |
43 |
16.35% |
209 |
60.40% |
306 |
36.65% |
有节水行为 |
178 |
78.76% |
246 |
93.54% |
111 |
32.08% |
535 |
64.07% |
有节水意愿 |
214 |
94.69% |
229 |
87.07% |
316 |
91.33% |
759 |
90.90% |
依据模型假设,对京津冀地区农户农业节水技术的采纳行为、意愿及悖离情况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见表2。
表2 模型回归结果
变量名称 |
行为模型 |
意愿模型 |
悖离模型 |
|||
系数 |
Z值 |
系数 |
Z值 |
系数 |
Z值 |
|
经济因素 |
|
|
|
|
|
|
家庭月均收入 |
0.232*** |
2.86 |
|
|
-0.182** |
-2.31 |
收入结构 |
0.541*** |
5.59 |
|
|
-0.630*** |
-6.63 |
家庭节水投入 |
0.660*** |
3.12 |
|
|
-0.289 |
-1.40 |
节水投入满意度 |
0.212** |
1.99 |
|
|
-0.244** |
-2.29 |
节水意识 |
|
|
|
|
|
|
缺水情况 |
|
|
0.058 |
0.35 |
0.064 |
0.55 |
节水态度 |
|
|
0.698*** |
3.58 |
0.230* |
1.67 |
生态环境 |
|
|
0.319* |
1.84 |
-0.068 |
-0.54 |
政策环境 |
|
|
|
|
|
|
激励环境:培训情况 |
|
|
0.332 |
0.58 |
-0.848*** |
-2.71 |
激励环境:节水宣传 |
|
|
1.058*** |
2.66 |
-1.408*** |
-6.05 |
约束环境:水费情况 |
|
|
1.127*** |
3.64 |
-0.160 |
-0.74 |
控制变量 |
|
|
|
|
|
|
性别 |
-0.296 |
-1.52 |
-0.108 |
-0.39 |
0.276 |
1.49 |
年龄 |
-0.007 |
-0.71 |
0.007 |
0.47 |
0.006 |
0.61 |
受教育程度 |
0.278** |
-.19 |
-0.149 |
-0.83 |
-0.345*** |
-2.85 |
村干部 |
0.758* |
1.75 |
0.427 |
0.65 |
-0.625 |
-1.49 |
劳动力 |
0.001 |
0.01 |
-0.026 |
-0.16 |
-0.012 |
-0.11 |
河北 |
-2.415*** |
-9.12 |
0.469 |
1.02 |
0.890*** |
3.12 |
天津 |
0.759** |
2.20 |
0.131 |
0.29 |
-1.302*** |
-3.76 |
常数项 |
-0.392 |
-0.39 |
-5.808*** |
-3.38 |
3.528*** |
2.84 |
Log likelihood |
-368.33367 |
-217.93197 |
-405.37324 |
|||
LR chi2 |
353.85 |
|
73.30 |
|
286.52 |
|
Prob > chi2 |
0.00 |
|
0.00 |
|
0.00 |
|
注:*、**、***分别表示在10%、5%、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下表同。
在农户节水技术采纳行为模型中,所有经济因素都显示为显著正向影响,即家庭月均收入越高、农业收入占比越大、节水投入越多、满意度越高的农户,实际采纳节水技术的可能性越大。在实际调研中也发现,传统“大水大肥”的方式反而不利于一些农作物的生长,越来越多的农户开始接受节水灌溉,并根据作物生长需求科学按时按量进行灌溉,并取得较好的增产效果和经济效益,这些农户也愿意在节水设施上投入更多资金。受教育程度和是否为村干部都通过了正向显著性检验,说明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户和村干部在实际生产中更倾向于采用节水技术。
在农户节水技术采纳意愿模型中,农户对地区缺水情况的认知对节水意愿影响不显著,农业节水态度和生态环境意识对农户节水技术采纳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农户整体的节水意识与观测意愿表现一致,进一步验证了农户对“采纳意愿”的回答多为其真实反映,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了统计误差而导致的悖离。是否参加过培训对农户节水意愿影响不显著,调研中许多农民也指出很多培训工作“重形式、轻内容”;看到过节水宣传的农户对节水技术采纳意愿越高,说明节水宣传提高了农户的节水意识;水费对农户节水技术采纳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即被收取水费的农户对节水技术采纳意愿越高。
在农户节水技术采纳行为与意愿悖离模型中,家庭月均收入、农业收入占比和节水投入满意度等经济因素显示显著的负向影响,表明家庭月均收入越高、农业收入占比越高、投入满意度越高的农户节水技术行为和意愿更趋向一致,即越不容易发生悖离现象。农户的节水态度对于悖离行为有显著正向影响,调研中发现,虽然很多农户表示“现在机井越打越深”,非常赞成开展农业节水工作,表现出较高的节水意愿,但在实际农业生产中,一方面农户年龄偏大、教育水平不高,缺乏对农业节水技术真正的了解,难以将意愿转化为具体的行为,导致“言行不一”。李瑾等(2016)对北京设施农业节水技术应用现状的调研也指出,大部分经营主体对节水技术和设备的了解和使用意愿较高,但由于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熟练操作和使用节水设备存在一定的困难,并且大多没有技术人员指导,设备购置后不会使用成为摆设;另一方面,农户出于理性经济人角度,考虑到一些智能灌溉等投入成本较高且达不到预期,仍会进行大水漫灌等不合理的生产活动,容易出现“高意愿、低行为”现象,对亲环境行为“望而却步”。接受过农业节水培训和节水宣传的农户,其意愿与行为的一致性更强,表明农户固有的集体属性会强化政策激励效果。受教育程度负向影响农户节水行为与意愿的悖离,说明受教育程度越高,悖离程度越低,表明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户更容易接受和使用农业节水技术。
调研数据显示,京津冀不同地区农户节水技术采纳意愿与行为的悖离现象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异(见表1),这与北京、天津和河北3地不同的农业生产情况、经济社会水平、农户种植习惯等因素相关。分别对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农户节水技术采纳意愿与行为悖理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见表3),可以看出,各因素的影响方向与总模型较为一致,其中,三个地区农户的农业收入占比越高,农户节水技术的行为和意愿越不易发生悖离;北京地区农户节水投入呈现显著负向影响,而天津和河北地区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在调研已安装节水设施的农户中,北京地区农业节水设施安装大多是政府财政支持或村集体投入,完全由农户自筹的不到15%,而天津和河北地区采用自筹方式所占比例较高,占60%以上,因此京郊农户在节水设施上投入越多,越倾向于在实际中采用节水技术;河北地区农户节水态度对于悖离行为有显著正向影响,这与河北农户发生“有意愿,无行为”悖离比例较高的情况较为一致,即虽然河北农户对节水技术表现出较高的采纳意愿,但未能采取实际的节水行动;农业节水培训和节水宣传在河北地区都发挥了较为积极的作用,促进农户节水行为与意愿一致,并且节水培训在北京市的效果也较为显著,这与前文分析一致,获得技术培训的农户能够实操节水设备,提高节水设施使用率,但北京节水宣传工作并没有取得显著效果,天津则与北京相反,农业节水宣传比节水培训的效果更好;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农业水费在总悖离模型中不显著,但在北京和天津呈显著的负向影响,在河北呈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收取农业水费促进了北京和天津农户节水技术采纳意愿向行为转化,但却强化了河北农户意愿与行为的悖离程度,可能的解释是北京和天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果较好,调研也发现北京和天津地区农业水费收取较为规范,北京地区2020年已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按立方米计价,天津也积极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量安装计量设施,但河北水费收取方式较为混乱,有的按照用水量,有的按用电量,还有的按小时收取,杜晓强等也指出河北供水计量方式方法不完善,机井计量设施安装率不足15%,导致农业水费征收困难,进而水价杠杆作用未有效发挥,造成农户节水意愿与行为的悖离。
表3 区域异质性分析
区域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
Coef. |
z |
P>z |
Coef. |
z |
P>z |
Coef. |
z |
P>z |
|
经济因素 |
|
|
|
|
|
|
|
|
|
家庭月均收入 |
-0.303 |
-1.63 |
0.103 |
-0.257 |
-1.06 |
0.289 |
-0.164 |
-1.42 |
0.156 |
收入结构 |
-0.329* |
-1.66 |
0.098 |
-0.466** |
-2.03 |
0.042 |
-0.736*** |
-4.71 |
0.000 |
家庭节水投入 |
-0.797* |
-1.72 |
0.086 |
1.015 |
1.18 |
0.236 |
-0.209 |
-0.7 |
0.484 |
技术投入满意度 |
-0.058 |
-0.29 |
0.772 |
-0.324 |
-1.31 |
0.192 |
-0.267 |
-1.49 |
0.137 |
节水意识 |
|
|
|
|
|
|
|
|
|
缺水情况 |
-0.233 |
-0.96 |
0.335 |
-0.538 |
-1.37 |
0.171 |
0.251 |
1.55 |
0.122 |
节水态度 |
0.018 |
0.05 |
0.959 |
-0.053 |
-0.11 |
0.909 |
0.403** |
2.20 |
0.028 |
生态环境 |
-0.341 |
-1.27 |
0.203 |
-0.347 |
-0.90 |
0.370 |
0.111 |
0.67 |
0.506 |
政策环境 |
|
|
|
|
|
|
|
|
|
激励环境:培训情况 |
-0.899* |
-1.84 |
0.066 |
1.046 |
0.71 |
0.479 |
-1.002* |
-1.74 |
0.082 |
激励环境:节水宣传 |
-0.678 |
-1.25 |
0.213 |
-1.886* |
-1.78 |
0.075 |
-1.701*** |
-5.33 |
0.000 |
约束环境:水费情况 |
-1.606*** |
-3.92 |
0.000 |
-1.922** |
-2.23 |
0.025 |
0.977*** |
2.90 |
0.004 |
控制变量 |
已控制 |
已控制 |
已控制 |
||||||
常数项 |
6.92 |
2.41 |
0.016 |
5.3151 |
1.8 |
0.071 |
0.289 |
0.16 |
0.87 |
Log likelihood |
-89.1616 |
-93.1605 |
-181.2815 |
||||||
Prob > chi2 |
0.000 |
0.000 |
0.000 |
||||||
Pseudo R2 |
0.2825 |
0.2048 |
0.2196 |
||||||
农户作为农业节水技术应用的关键主体,其行为决策直接影响着农业节水效果。然而,受多种因素影响,调研中出现了农户节水技术采纳意愿和行为悖离的问题,从而降低了节水设施的使用效率,不利于高效农业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本文在理性小农和集体小农的假设前提下,基于京津冀三地835户农户的问卷调查数据,实证研究了农户节水技术采纳意愿与采纳行为悖理的原因。结果表明:在本次调查的835户农户中有759户表示愿意采用农业节水技术,但最终在农业生产实践中开展农业节水的农户仅有494户,前期意愿与后期实践差异较大,京津冀地区农户的农业节水技术采纳意愿与行为悖离现象明显。家庭月均收入、农业节水投入、节水投入满意度等经济因素,参与节水培训、接受节水宣传等激励型政策环境对农户节水技术采纳意愿与行为的悖离有显著负向影响,农户节水态度对于悖离发生的影响方向为正,而且京津冀三地农户节水技术意愿与行为悖离表现出一定的区域异质性。
基于上述结论,为减少农户农业节水技术采纳意愿与行为的悖离,提升农业节水技术的应用推广,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健全农业节水投入保障机制,明确投入重点与投入方式。在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农业节水项目资金保障作用基础上,激发农户对节水技术的认知,让其亲身体验节水技术带来的效果,适度提高农户购置维护节水设施的参与度,发挥农田灌溉主体作用。另外可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从表彰奖励、资金投入、节水设施购置奖补等方面加强政策集成,调动农户节水积极性。
(2)强化政策引导作用,降低节水灌溉技术操作难度。继续组织开展农业节水的宣传培训等活动,推进农业节水宣传教育理念、内容和方式创新,增强农户保护水资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要高度重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的巩固和提升。开展针对性的节水技术培训,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加强农户对节水技术的应用操作能力,对实际中容易发生的系统故障、设施老化等问题及时提供解决方案,优化农户节水技术的使用体验,引导农户积极持续地采用高效节水技术。
(3)综合考虑不同区域农户对节水技术的功能需求差异,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措施。京津冀三地农业生产规模和种植结构分化明显,农业节水的田间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也大不相同,因此要依据当地情况,制定差别化的农业节水技术推广方案,针对不同区域农户进行差别化制度安排。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10周年之际,京津冀三地要立足各自农情特点和功能定位,分别发挥农业产业、资源和科技、人才、市场等优势,做好农业节水文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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